

日前,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(以下简称《建议》)全文公开。其中对财政工作作出的总体部署,与“十四五”规划建议中“建立现代财税体制”不同,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明确“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专业炒股配资平台,增强财政可持续性”。
与“十四五”相比,“十五五”时期财政工作重点有哪些变化?未来五年财政政策将怎样积极有为推动经济质效提升?围绕这些问题,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、院长杨志勇接受了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(以下简称NBD)专访。
适当加强中央事权、提高中央支出占比
NBD:《建议》明确,适当加强中央事权、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重。增加地方自主财力。在土地财政依赖持续减弱的背景下,展望“十五五”,如何优化央地关系,有哪些具体举措?
杨志勇:随着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下滑,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已经下降。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如何筹集到更充分的财力,是规范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需要面对的问题。适当加强中央事权、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重,增加地方自主财力,是优化央地关系的重要举措。
应该看到,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预算已经连续3年超过10万亿元。2025年,转移支付预算规模已经超过中央财政本级收入,这体现了中央财政的担当。可以说,中央财政在增加地方自主财力上已经很努力了。

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央地财政关系改革已经作了明确的部署,四中全会继续对“十五五”期间的工作提出建议,这是做好央地财政关系工作的重要遵循。
“十五五”期间,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数字化、信息化的加深,中央和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安排要适应这些变化,从而更有效地履行政府职能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适当加强中央事权、提高中央支出占比,是针对现实问题提出的。同时,中央本级财政支出占比不到15%,低于世界主要国家水平,也说明这么做,是符合央地财政关系规律的。
“十五五”期间,让各级政府事权、支出责任和财权、财力更加匹配,当是改革的努力方向。地方有钱能办事,有钱同时受到约束,形成更加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,实现央地财政关系的合理化和规范化,更好地促进财政在国家治理中发挥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。
NBD:《建议》明确,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。日前,财政部正式设立债务管理司。基于此,在您看来,“十五五”期间债务管理工作有哪些重点?
杨志勇:要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方案,解决好存量债务问题。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的置换要落实到位,同时要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的出现,对违规举债化债的要严惩。
一方面,地方政府债务信息要透明,这是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基础工作。另一方面,要增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主动性,债务规模的设定要考虑到债务的可持续性,债务融资成本的确定要与市场资金成本相对应,要尽可能降低利息成本。政府债务融资,要综合考虑政府资产,特别是负债所形成的资产等因素。债务不是洪水猛兽,债务融资让人们提前享受到未来才可能享受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,让生产条件更加优越,让营商环境更加适宜,让人们的生活更加美好。
同时,我们也要认识到,多年形成的债务不可能集中在一年或短短数年就能偿还。要顺应债务管理规律,按照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的要求,让政府债务管理更加透明,债务融资决策更加科学,债务规模和结构更加优化,让政府债务更具有可持续性,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更加适应。
此外,要促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,不能把企业债务简单地转嫁到地方政府头上。企业作为独立法人,有自己的资产,要创造条件,加快融资平台公司转型。
深化税制改革使微观主体应纳税额与纳税能力相适应
NBD:关于宏观税负的提法,过去较为常见的表述是“稳定宏观税负”,而《建议》明确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。在您看来,宏观税负提法变化有哪些原因?宏观税负与微观经营主体关系紧密,要如何处理好两者的关系?
杨志勇: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,就是要让宏观税负水平合理。宏观税负水平的合理与否,要与财政支出结合起来看待。2017年以来,宏观税负水平持续下降,2024年税收收入占GDP(国内生产总值)之比不足13%,而与此同时,财政支出压力较大,显然这样的宏观税负水平是不够合理的,是不利于高质量发展的。
宏观税负具体落在微观主体上,微观主体的应纳税额要与纳税能力相适应。现实中,纳税能力强的所纳税额与其能力如存在不相称的情形,就是改革应该努力改变的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,经济结构在不断优化中,新税源持续出现,要让新的潜在税源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税收收入。这需要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,加强相应的税收征管。

“十五五”期间,税制改革进一步深化,向着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、社会公平、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这一目标前进。规范税收优惠政策,是要让税收优惠政策更加合理、更加有效。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要考虑政策效果,如果短期政策长期化,优惠政策的效果就会打折扣,甚至产生副作用。不合理的税收优惠政策还可能妨碍市场竞争,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发挥,影响市场统一。完善直接税体系,健全经营所得、资本所得、财产所得税收政策,可以更好地促进社会公平。
NBD:今年“零基预算改革”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,同时也纳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,在你看来,零基预算改革为何如此重要?当前改革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难点?
杨志勇: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,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已经在全国各地展开,中央层面已经有包括财政部在内的16个部门进行试点,试点面还在扩大。零基预算改革,将有力打破支出固化格局,促进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,让财政资金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。
零基预算改革是调整利益的改革,改革中遇到困难是很正常的。只要按照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去做,改革的困难就完全能够克服。
一方面,对于零基预算改革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统一。零基预算既是一种理念,也是一种预算编制方法。基数在预算编制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,是对不合理的支出基数的改变,让支出回归合理。随着实际支出数额日趋合理,预算编制并不见得一切都从零开始。因此,零基预算改革的作用需要结合不同的改革时间段进行评估。但就目前而言,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在推动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、提高财政资金效率上的作用已经显现。有的地方通过深化零基预算改革,集中了更多资金,用于科技创新,让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。有的地方通过建立健全支出标准体系,节约了财政资金,大大提高了财政管理水平。
另一方面,地方在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中,遇到了一些与经济增长、财政收入等挂钩的法定支出削减难题。若继续按照原先的要求进行支出,会造成财政资金浪费或效率低下,但完全改变,又会与其他法律法规冲突。因此,如何按照实事求是的精神,让预算支出安排更加科学合理,仍是难题。
零基预算改革难,但只要高度重视,并采取科学的方法,改革完全可以取得成功。有的地方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零基预算改革,“挂帅”又“出征”,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。有的地方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,是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。全国已有12个地方在开展财政科学管理试点。没有开展试点的地方,也在不同程度上进行相关的改革。不同地方的改革经验,可以相互借鉴,让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更顺利进行,并达到预期效果。
NBD:综合来看,《建议》明确要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,增强财政可持续性。在您看来,这是出于哪些考虑因素?财政政策有哪些发空间?
杨志勇:首先需要找到“十五五”时期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坐标定位。“十五五”之后的五年,即到2035年我国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。因此,“十五五”时期是打基础的五年,是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、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,要巩固拓展优势、破除瓶颈制约、补强短板弱项,在激烈国际竞争中赢得战略主动,推动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的战略任务取得重大突破,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。
同时,我们也要认识到,“十五五”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。大国博弈更加复杂激烈,国际经济贸易秩序遇到严峻挑战,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足,我国发展受到国际形势演变的深刻影响,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、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。
对此,需要坚定信心,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,同时要对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有清醒的认识,要有科学的政策选择。
展望“十五五”专业炒股配资平台,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,要更精准地促进有效需求的扩大,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,有力有效地消除国内大循环存在的卡点堵点;要更有力地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,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,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,加快新旧动能转换;要大力支持农业农村现代化,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更大进展;要大力促进高质量就业,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,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;要适应人口结构变化,采取更有针对性的财政政策措施;要在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上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,为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实施创造更好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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